1. 招標條件
本 蒼南4號海上風電場項目建設期環境跟蹤監測及施工期環境監理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浙江蒼南海上風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名稱: 蒼南4號海上風電場項目。
1.2 工程地址:浙江省蒼南縣東部海域。
1.3 工程簡介: 蒼南4號海上風電場位于浙江省蒼南縣東部海域,場區中心離岸距離約36km,水深約24m~30m,東西最長約17.0km,南北最寬約6.9km,規劃面積約53.2km2,總裝機容量為40萬kW。本工程擬安裝 77臺5兆瓦級風電機組,采用220 kV 海上升壓站+陸上計量站,風電場由16 回35kV 海底電纜匯流至海上升壓站,經兩臺220/35kV 變壓器(240MVA)升壓至220kV后通過2回220kV海纜敷設至蒼南縣石萍鄉興澳村附近登陸,隨后轉220kV陸纜接至風電場220kV陸上計量站。
1.4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1.5招標范圍:
投標人應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及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華能蒼南4 號海上風電場項目的海洋環境、陸域環境及電磁環境影響跟蹤監測,編制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報告,并通過工程所在地有關主管部門審查。
投標人應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華能蒼南4 號海上風電場項目的施工期環境監理,按照相關技術規程規定的時間節點提交施工期環境監理報告。
1.6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后運營滿5年,且投標人提交《華能蒼南4 號海上風電場項目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報告》,通過工程所在地海洋主管部門的審查,根據審查意見,1個月內完成報告修改,提交最終成果止。(具體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工期調整不作為調整價格的依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與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提供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和資質認定證書附表,檢測能力范圍包括本項目環境跟蹤監測工作所需海水(或海水水質)、海洋沉積物監測類別;
(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至少1項獨立承擔海上風電項目海洋環境監測(或調查)或生態環境分析業績,同時須具有至少1項獨立承擔海洋工程環評的業績(須提供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影印件或業主證明文件。合同影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體現合同服務范圍內容的頁面);
(3)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在職人員(提供證明材料,含近3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2月3日9:00起至2021年2月9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