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涂縣涂山大道東延段(至圍烏路)建設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實行電子招投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當涂縣涂山大道東延段(至圍烏路)建設工程施工監理(項目名稱)已由當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當發改函〔2020〕361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馬鞍山市交通運輸局(批準機關名稱)以 馬交〔2021〕148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項目業主為當涂縣城鄉建設投資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及銀行貸款(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編號:皖E3-33-2021-1032 。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2.2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路線總長約4.5km,均為一級公路,全線共設大、中橋梁2座,共設涵洞22道。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橋涵工程、交叉工程、環保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線附屬設施工程。
2.3 當涂縣涂山大道東延段(至圍烏路)建設工程建安費估算約為(人民幣):2.11億元。
2.4本次招標范圍為當涂縣涂山大道東延段(至圍烏路)建設工程施工監理的施工前期準備、全線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梁與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設施、沿線設施、機電工程等的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責任期等階段的監理服務及相關工作。詳細施工內容見招標圖紙。項目的實施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標準》要求開展品質工程示范創建。
2.5當涂縣涂山大道東延段(至圍烏路)建設工程施工監理費用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下同):410萬元。
2.6本項目監理服務期:從《施工監理合同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到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之日止,施工期24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預計服務開始日期2022年1月。
如因非監理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長,監理服務期應相應順延;這些工期的調整或延長屬于正常的監理服務,業主不另外增加監理費用,投標單位在報價時應作考慮。
監理單位可根據項目進展適當調整監理計劃(包含人員配備計劃的調整),但這種計劃調整以不影響監理服務水平為前提,并須經業主批準。
2.7 當涂縣涂山大道東延段(至圍烏路)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共分一個標段,設置一級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和業績,同時滿足以下A和B要求:
A.公路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或監理綜合資質。
B.業績要求,滿足①或②要求:
①自2016年10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至少完成過一個單份合同里程3公里以上(含3公里)的一級以上(含一級)公路(同時包括路基和路面)工程施工監理業績。
②自2016年10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至少完成過一個單份合同里程3公里以上(含3公里)的一級以上(含一級)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監理業績和一個單份合同里程3公里以上(含3公里)的一級以上(含一級)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監理業績。
注:(1)業績應當是投標人所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的項目,且應為已交工(或竣工)驗收項目。交工(或竣工)驗收是由發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標段)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委員會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2)業績的認定時間以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時間為準,無以上時間的,評委會不予認可。(投標人提供的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中有多個時間的,有任一時間滿足要求即可)
(3)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網
(4)投標文件中須附的業績材料同時包括:①業績合同、②公路工程(標段)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委員會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③業績網頁截圖材料、業績網址(僅針對業績需在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的情形)。以上材料均為復印件,投標文件中未提供以上材料或者提供了以上材料但不滿足要求的,評委會不予認可。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本段規定僅適用于根據《關于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l)114號)要求,招標人應通過名錄對投標人資質條件進行審核的公路施工監理企業。)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 1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信譽要求: (1)投標人、總監理工程師無被安徽省外的省級(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或限制承攬項目或作“投標時,不予通過資格審查”處罰的不良記錄(該不良記錄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總監理工程師無被安徽省內的地市級(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或限制承攬項目或作“投標時,不予通過資格審查”處罰的不良記錄(該不良記錄在有效期內)。 (3)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 主體不良行為信息處理暫行辦法》(馬公管〔2016〕35號)為準): ①開標日前兩年內未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5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3個月。 ③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6個月。 ④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12個月。 ⑤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24個月。 (4)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 ①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③投標人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④投標人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以上僅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 /公布的信息為準)。 3.6已從馬鞍山市 系統獲取招標文件。 3.7投標保證金可以采用網銀、電匯、轉賬、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采用網銀、電匯、轉賬等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必須從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投標人可于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021年11月22日17時30分,進入馬鞍山市 網,辦理網上用戶登記,然后登錄馬鞍山市 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和其他相關資料。網上用戶登記詳見《馬鞍山市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網上用戶登記流程須知》。參加多個標段投標的投標人必須分別獲取相應標段的招標文件,并對每個標段單獨遞交投標文件。
4.2招標文件費用:本項目不收取。 5.對招標文件的異議 對招標文件的異議,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由投標人自行登錄馬鞍山市 系統進行網上提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將以網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答復,投標人在系統中自行下載,具體操作詳見系統操作手冊。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年11月25日上午9時00分。 6.2需要遞交的投標文件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 6.3投標文件遞交 6.4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系統不予受理。 6.5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6.6開標 6.7根據《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做好 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馬公管辦〔2020〕10號)文件要求,本項目采取投標人遠程解密的方式解密電子投標文件,投標人不得派代表前往開標現場。 7.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可以采用網銀、電匯、轉賬、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采用網銀、電匯、轉賬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選擇一家銀行進行繳費) 賬戶1 戶
名:當涂縣
賬
號:1306020938000160741 賬戶2 戶
名:當涂縣
賬
號:188726091661 8.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