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太平礦業有限公司含有價金屬元素的物料銷售公告
項目編號:CNGZB2025-322
1.銷售條件
內蒙古太平礦業有限公司現銷售一批含有價金屬物料,其中含有金金屬元素等,由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集中采購招標中心組織銷售。
2.銷售范圍
商品名稱:載金粉炭,氫氧化物渣,爐渣(熔渣),凈化爐灰和陰極網等。
存放地點:內蒙古太平礦業有限公司。
本次銷售涉及的物料中包含金等有價金屬元素,僅對金金屬計價。
3.參與人資質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分支機構不具有競價資格), 具備有效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和訂立合同的能力。
3.2.具有本項目服務能力,提供近三年2個以上(含)相關業績。
3.3.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3.4.本次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價。
3.5.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狀態,無不良記錄(包括但不僅限于行政處罰記錄,經營異常記錄,嚴重違法失信記錄,司法案件記錄,財務違規記錄,勞動違規記錄,商業道德問題記錄)。
3.6.須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包含(HW33)經營資質。(報名時須提供相關資質,未提供相關資質,不能參與競價)。
4.銷售文件的獲取
4.1.報名時間: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6日。
4.2.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形式報名,報名表如下:
內蒙古太平礦業有限公司含有價金屬元素的物料銷售項目報名表 | ||||
企業名稱* | 注冊資金 | 備注 | ||
法人代表* | 聯系人* | 表中“*”號部分為必填項,缺項視為報名無效 | ||
手機號* | 固定電話 | |||
電子郵箱* | 納稅人識別號* | |||
4.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掃描件或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印章):
4.3.1參與人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4.3.2含有價金屬元素的物料銷售項目報名表;
4.3.3《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包含(HW33)經營資質掃描件。
參與人須在2025年5月6日16:30前將以上報名資料掃描件發至指定郵箱。未接到參與人提交的相關資料則視為報名無效。郵箱:dongzz@chinagoldgroup.com。
4.4.銷售文件每套售價100 元,售后不退。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統一采用快遞的方式,響應文件裝在紙盒內,盒子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參與人單位公章或由參與人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盒子外用A4紙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供應商名稱等信息,不接受到付。
收件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外大街9號,收件人:董老師(18611230440)。快遞發出后請將快遞單號發至聯系人郵箱:dongzz@chinagoldgroup.com。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5月13日14時。
逾期送達、未按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將予以拒收。
5.2各參與人提前下載騰訊會議APP,參與人法人或授權代表于2025年5月13日14時前,連接進入騰訊會議,以視頻會議的形式參加公開銷售。
參與人法人或授權代表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30分鐘至公開銷售結束前須保持手機、郵箱的暢通,以便溝通。項目聯系人會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10分鐘向參與人的授權代表發送視頻會議邀請。
5.3響應文件的澄清:如有必要,評委需要參與人對響應文件進行澄清時,項目聯系人會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給需要提供澄清的參與人,并電話告知。參與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郵件(授權代表簽字的掃描件),超過時間未回復郵件的參與人,將作為放棄澄清處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銷售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布。
7.保證金金額:人民幣800,000.00元。銷售文件費用及保證金費用匯款信息見下表。
8.聯系方式
物料銷售人 | 內蒙古太平礦業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 | 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集中采購招標中心 |
地址 | 北京市順義區機場東路2號國家地理信息科技產業園中金科創基地1號樓6層 |
聯系人 | 董珍珍 |
電話 | 18611230440 |
匯款信息 | 中國黃金集團(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
開戶行 | 中國工商銀行世博支行 |
賬號 | 1001320619100020478 |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