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新疆公司所屬望洋臺風電場、三塘湖風電二場、西海風電場一次調頻改造項目招標人為 新疆能源發(fā)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新疆公司所屬望洋臺風電場、三塘湖風電二場、西海風電場一次調頻改造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新疆公司所屬望洋臺風電場、三塘湖風電二場、西海風電場一次調頻改造項目。
2.2建設地點:
1、望洋臺風電場位于哈密市巴里坤縣西北約90公里,三塘湖鄉(xiāng)西約70公里處,交通便利。
2、三塘湖風電二場電站中心位置距哈密市230km,距離三塘湖鎮(zhèn)西北部20公里戈壁灘內,交通便利。
3、西海風電場地處新疆烏魯木齊市達坂城西溝鄉(xiāng),距烏魯木齊市約93kM,距達坂城約35kM,距鹽湖約25kM。
2.3招標范圍:
新疆公司所屬三塘湖風電二場、望洋臺風電場、西海風電場共計3個場站的一次調頻系統(tǒng)(包括但不限于:一次調頻工作站、快速功率控制裝置、屏柜、顯示器及一次調頻控制軟件及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安裝調試及通過電網(wǎng)備案項目招標,清單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2.4工期: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望洋臺風電場、三塘湖風電二場、西海風電場一次調頻工作;具體以合同約定時間為準。
2.5質量要求:《 西北監(jiān)管局關于開展西北電網(wǎng)新能源場站快速頻率響應功能推廣應用工作的批復(西北能監(jiān)市場【2018】41號文件》
《關于開展新疆電網(wǎng)新能源場站快速頻率響應功能第二批次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
投標設備須滿足當?shù)仉娋W(wǎng)要求(包括型號、軟件版本等);滿足技術文件及現(xiàn)場實際需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資金來源:自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款
3.1.1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 專項條款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無。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新能源場站一次調頻項目安裝調試業(yè)績1個,并提供所調試項目第三方入網(wǎng)測試報告,附業(yè)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計算內容、簽字蓋章頁等)。
3.2.3項目經(jīng)理資格要求:無;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投標人所投產品應具有國家認定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4月21日9時00分起至2022年4月29日17時00分。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