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露天礦220T自卸卡車電制動能量回收再利用系統研發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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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旗伊敏河鎮
1. 招標條件
本伊敏露天礦220T自卸卡車電制動能量回收再利用系統研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投標人根據伊敏露天礦湘電SF33900型(額定載重220噸)自卸卡車電制動控制原理,研究自卸卡車電制動能量回收再利用系統并提供研發和設計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經招標人審查通過后,投標人提供系統硬件并在采購人試驗樣車上試運行,試運行合格后提供研發結論報告。取得國家發明專利不少于2項和實用新型專利不少于2項,發表(或錄用)核心論文不少于1篇。
規模:伊敏露天礦年產原煤2700萬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來(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1項電能儲能或能量回饋或制動能量吸收技術服務業績,需提供相關業績合同掃描件;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1月15日9:00起至2021年11月20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12月6日9時00分
6. 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1年12月6日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