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
招標范圍 |
服務期限 |
招標信息服務費金額 |
項目地點:河南省建設規模: 項目整體進度:招標階段 |
(3)備品備件;甲方根據項目實際提供實際容量200 塊組件/年、10 臺逆變器/年等設備,并對其使用做好考核當年,當年未發生設備損失的不積累至下一年。屬于設備廠商質保的不計入此范圍內。超出部分由受托方提供。線纜、配電箱、并網箱里面元器件、費控開關等由受托方提供。(4)定期巡檢;電站所屬設備、設施巡檢維護,包括但不限于組件、支架、線纜、基礎防腐、逆變器、電表箱檢測,按照國家電投集團戶用光伏巡檢標準確認,對電站巡檢做到每12 個月100%現場全覆蓋。 (5)低效電站排查;對電站的低效運行情況進行排查,并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6)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戶用光伏電站共239 戶(其中包含安陽102戶,蘭考137 戶),后續如發生變化,雙方同意不涉及合同價格調整。自發自用余電上網電站抄表,需要對每個自發自用電站抄兩個電表讀數,分別為光伏發電電表電量和上網電表電量。每季度1 次。 (7)客戶服務;委托方提供客服系統,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開展客戶服務。客戶服務包括接聽客服電話、電話回訪、客戶情緒安撫、創建工單、跟進工單進度等。 (8)協助解決用戶電費卡相關問題(包括電費卡異常、變更戶主銀行賬戶等) 2)因火災、冰雹、臺風等自然災害事件引起的資產損壞協助修復。3)超出消缺服務范圍的戶屋頂漏水的屋頂、基礎的大面積修繕、防水重做。 4)依甲方要求開展超出超出消缺服務范圍的電路改造、1 戶電站拆除及遷建、戶電站技術改造的各類新增設備/系統/技術改造/改建/擴建、溝通協調等工作。 5)戶用光伏電站因拆遷或政策變動導致的異地拆建、拆除及安裝等事項,超出超出消缺服務范圍戶電站拆除及遷建以外,以及其所涉及的設備材料采購及維修,因光伏電站原因造成的屋頂漏水修繕,超出消缺服務范圍以外的修繕。 6)經檢測、試驗發現的非乙方運維導致的大范圍缺陷、故障的處理。7)應甲方需求開展的超出基礎運維約定以外組件清洗及除雪。 8)應甲方需求開展超出基礎運維約定以外的巡視工作。 9)其他不屬于基礎和專項運維范圍內的工作。 二、消缺服務 (2)負責本合同范圍內所有的電站所涉政府部門、電網及用戶居民的溝通、協調工作,包括不限于生產協調、業務聯系、電費結算、矛盾調節、解決糾紛等工作。 (3)包括但不限于205 戶臺區負損高電路改造;戶已摘除電表恢復;戶電站拆除及遷建、電站技術方案改造。 (4)配合各區域、鄉鎮屬地供電所完成戶用光伏電站電能計量表的檢測、校準工作; |
1 年 |
1000 元 |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和數量,具體參數、數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經營狀況良好;
(4)近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標人應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6)在同一標段投標中,沒有與其他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況;
(7)不接受集團公司紀檢監察機構查辦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賄企業以及行賄人實際控制的企業,或被集團公司納入涉案供應商“黑名單”管理的供應商的投標。
(8)未處于集團公司和招標人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設施承裝(修試)許可證四級
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8 個月在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3)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近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完成累計運維容量50MWp 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電站現場運維服務業績,至少完成1MW 光伏項目EPC總承包或運維檢修業績(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額頁、主要工作內容范圍頁、簽字蓋章頁及并網發電證明材料或結算證明文件);
(4)投標人擬派運維負責人經理近3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應至少具有1 個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負責人管理業績(需提供證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蓋章有效的材料;
(5)投標人擬派消缺項目經理必須具有類似工程管理業績,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6)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7)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5 年05 月09 日至2025 年05 月14 日(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