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投資山東國華時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國華墾利HG14海上光伏項目漁業資源與生態修復跟蹤監測及效果評價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國華投資山東國華時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國華墾利HG14海上光伏項目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東部海域,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8公里,水深1米至4米,場址涉海面積約28平方公里,項目容量100萬千瓦。項目采用鋼樁+鋼桁架平臺結構設計形式,鋼桁架平臺尺寸35×60米,鋼桁架數量2934個,鋼管樁約11736根,光伏組件選用585Wp單晶硅光伏組件,總投資約80億元。
本項目招標完成后由國華(東營市墾利區)新能源有限公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1.2招標范圍:
根據國家及山東省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要求,依據項目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及相關批復文件開展項目國華墾利HG14海上光伏項目漁業資源與生態修復跟蹤監測及效果評價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內容:
(1)項目海洋生物資源(中國對蝦、三疣梭子蟹、半滑舌鰨、海蜇)苗種增殖放流過程監管;
(2)項目增殖放流跟蹤監測及效果評價;
(3)項目濕地生態修復監管調查;
(4)項目漁業生態環境監測。
進度要求:依據相關監管部門批復的生態修復方案完成以上服務內容。
2.1.3服務周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過生態保護修復效果評估驗收且合同結算完成止。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認證范圍須涵蓋海水或海洋沉積物或土壤沉積物或海洋生物。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2 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海洋環境監測或海洋漁業資源調查或海洋生態修復效果評估合同業績 2 份 。 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擬任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海洋環境監測或海洋漁業資源調查或海洋生態修復效果評估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2)投標人擬任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
(3)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近6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或勞動合同。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5-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5-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