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電力工程 工程2025-2026年法律糾紛案件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根據招標人法律服務工作實際需要,通過公司購買服務方式向社會力量采購2025-2026年法律糾紛服務項目?,F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服務單位,為我公司供法律糾紛服務各項工作。
2.1.2招標范圍:
根據招標人發生的糾紛案件開展代理服務,及時對案件相關生產經營活動及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議,維護招標人合法權益,防控重大法律糾紛風險。具體工作包括案件接納、案件分析、法律咨詢、法律文書起草、訴訟/仲裁代理、組織案件專題會議、庭前會議等、案件情況匯報、案件結案分析報告、案件信息統計、“以案促改”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案涉工程項目法律合規風險提示培訓,對案涉合同范本出具修改完善意見等流程
2.1.3服務期限:以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招標人委托投標人代理的所有案件服務內容執行結束為服務期限。
2.1.4質量要求:滿足國家、地方、行業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標準,依規合法處置案件應訴工作,遵循職業道德,積極開展工作,認真維護采購人合法權益,并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對案件涉及機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建設工程法律糾紛類且單份合同糾紛標的金額不少于2000萬的合同業績3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律師資格證。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標人須成立10年及以上;
(2)投標人注冊律師數量須不少于90人;(3)投標人全國范圍內總分所合計數量不少于15個或者具有5年內不少于5件2000萬以上標的金額的工程建筑合同糾紛案件勝訴經驗。投標人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5-23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5-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