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盾構渣集中處置項目藥劑采購比選公告 1. 項目概況重慶國際投資咨詢集團 受項目業主重慶交通資源開發 的委托對高新區盾構渣集中處置項目藥劑采購進行競爭性比選,該項目已批準實施。建設資金為國有資金。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比選。 2. 項目概況比選范圍及規模2.1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 重慶市高新區盾構渣處置中心。 本項比選規模:高新區盾構渣處置總量約80萬方,本項目為其配套藥劑采購,本項目合同估算金額約191萬元。 2.2項目比選范圍: 2.2.1對盾構渣處置所需的聚丙烯酰胺(陰離子)、聚合氯化鋁、消泡劑、氫氧化鈣進行供貨。 2.2.2須每天派人到現場提取當日盾構料樣品進行化驗檢測;且須提供藥劑配比服務,根據土壤層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藥劑參數。 2.3供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2.4質量要求:質量達到國家、重慶市現行有關法規要求。 聚丙烯酰胺(陰離子):符合GB/T17514-2017。 聚合氯化鋁:符合GB/T22627-2022。 消泡劑:符合JC/T 2837-2024。 氫氧化鈣:符合HG/T4120-2024。 2.5比選人不組織施工現場踏勘,各競選人自行實地踏勘,所發生的費用和安全責任自行承擔。 3. 競選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比選要求競選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競選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3.1.2 競選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具有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金額140萬元及以上且連續供貨不少于1年的盾構料處理的成功案例(處置綜合成本不高于2.0元/m3),案例合同物料名稱須包含以下全部產品:(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鋁、消泡劑、氫氧化鈣)。 3.1.3競選人還應在人員、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詳見比選文件第13條。 3.2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競選。 4.競選文件的獲取4.1 4.2報名時間:凡有意參加競選者,請于 2025年6月9日9時00分到 2025年6月13日 17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持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原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到比選代理機構進行報名。未報名的競選人,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將不予接收其競選文件。 5.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cccibqz.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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