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浦圩仔 50MW 漁光互補光伏電站新 建項目工程 EPC 總承包進行公 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 (福建分公司)福建漳州漳浦圩仔 50MW 漁光互補光伏電 站新建項目工程 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福建省漳浦縣前亭鎮
2.4 建設規模:55.9468MWp
2.5計劃工期: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6 年 6 月 25 日,309 日歷天。計劃 工期是指現場工程樁樁基施工開始至全部光伏發電單元通過 72h 試運行,并完成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現場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人下達的開工 令為準。
2.6 招標范圍:本標段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EPC 總承包工程勘察、 設計及優化設計、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除甲供以外)、建安施工、安全 設施標準化(含五牌一圖)、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工 程消缺、視頻監控、配合并網手續辦理、驗收(含安全設施、環保、消 防、水保、職業衛生、防雷檢測、檔案、竣工等專項驗收)和最終交付 投產;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含施工、監理、監測及驗收);所有設
備、材料(含甲供)的卸車、保管、二次倒運、承包方的施工用電、用 水和臨建設施等;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 技術資料等移交;建設期工程保險;配合發包方完成工程移交生產驗
收、工程造價咨詢、工程結算審計、工程質監檢查及問題整改等。
2.7(1)勘察:招標人提供項目可研階段光伏場區相關成果(可研及初勘 報告)僅供參考,需中標人后續完成巖土勘察與地形圖測繪工作。
2.8(2)設計:包含光伏場區、升壓站、電化學儲能裝置和 35kV 集電線路 的所有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全過程的所有設計及服務工作。所有 設計方案編制完成后經招標人審查確認,并滿足大唐集團公司相關文件 及審查要求。
2.9(3)采購:光伏場區、升壓站、電化學儲能裝置和 35kV 集電線路工程 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除甲供)、催交、運輸、接卸、二次倒運、保 管、資料移交。為保證設備性能和質量,投標人采購的主要設備和材料原則上須在招標人提供的供應商短名單中并經招標人確認后方可采購, 且不得是大唐集團公司不良供應商名錄企業。
2.10 (4)施工:包含光伏場區、升壓站、電化學儲能裝置和 35kV 集電 線路所有施工內容及配套設施,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儲能基礎、樁 基礎、箱變基礎施工;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箱變、高低壓電纜敷 設、接地等安裝工程;清淤,道路及場地平整,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 設施,施工后場區路面清理及維修(如有損壞)等的所有施工內容及配 套設施,視頻及安防系統新增及調試,也包含為落實環評、水保、消防、安全設施等相關專題及行政批復文件要求實施的項目。施工檢測部 分包含光伏區試樁、工程樁檢測、地基檢測、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觀測等 施工。
2.11 (5)調試: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調試、試驗(含特殊試驗、電網要 求并網試驗等)及檢查測試(含組件安裝前功率測試,包括組件功率特 性、隱裂、組件功率測試等所有內容,組件投用后檢測(含熱斑、隱患、EL、功率、逆變器轉換效率、功能和性能試驗、光伏電站整體效率 測試等檢測內容)、系統調試、光伏箱變監控系統調試、原光功率預測 系統擴容調試、整套試運、消缺維護。提供正式的檢測實驗報告。電網 要求并網試驗包括但不限于:獲取儲能、逆變器電磁模型,建模報告、 半實物仿真數據等建模基礎數據及整站建模,慣量響應與一次調頻測試,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測試,無功電壓控制能力測試,動態無功補償裝 置并網性能測試,電能質量預評估,電能質量測試,儲能系統測試,儲 能電池抽檢服務(不含電池物料)等,按并網前電網最新要求為準。以 上試驗均需提供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報告。投標人負責光伏區所有箱變 測控裝置、逆變器數采裝置等相關網絡通信設備與升壓站內通信數據及 全部光伏發電單元并網發電調試工作。
2.12 (6)服務含竣工及專項驗收工作、各類協調工作等,手續方面:
招標人只負責(a)取得項目備案、環評、水保、壓覆礦、地災評估、接入系統設計、社會穩定分析、社會穩定評估、海域論證(使用權證辦 理)、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審批意見;(b)簽訂光伏場 區整租協議;(c)優化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紙由招標人委托第三方進 行審查(簽訂三方協議,費用由中標方支付)。投標人負責(a)電力建 設工程安全管理備案登記表、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 專篇、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以及其它相關所有手續辦理的工 作;(b)人身意外傷害險、施工設備險、工傷保險等(除建安工程一 切險、第三者責任險)手續辦理。驗收方面:投標人負責水保、環保、 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質量監督檢查、勞動安全和職業衛 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專項驗收、檔案竣工移交、驗收和竣工驗收。 投標人負責配合項目涉網驗收、并網、試運、移交、質保、培訓、造價 咨詢、審計工作以及其它相關聯的各項工作。
2.13 (7)征租地工作:招標人負責光伏區域養殖魚塘整租費用。投標 人負責完成土地測量丈量工作,此外所有的協調、賠付(包含但不限于:35kV 集電線路征地(含選線、路徑協議等手續),光伏區域魚塘區 補償協調費用(含交地前的青賠、養殖損失及配套養殖設施),光伏區 域結合自身施工方案充分考慮對現有魚塘影響程度負責招標人交地確認 后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協調、賠償(招標人按照不破壞養殖魚塘、周邊道 路、圍堤進行交地,投標方根據自身施工方案可能引起魚塘破壞恢復、周邊養殖影響、養殖損失、施工進場道路(含搭設鋼便橋)、魚塘道路 損壞與修復等所有因素的協調、賠償),臨時用地及光伏場區內道路租 用、復原費用)均包含在投標人范圍內。
2.14 (8)本項目實施過程中除上述由招標人負責之外的從勘察設計開 始到竣工驗收的所有工作,即使在本招標文件工作范圍中未羅列也由投 標方負責。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 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 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 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 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 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專業 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 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及以上、承試類三級及以上電力 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 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 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50 MW(或 MWp)及以上 (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光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 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50 MW(或 MWp)
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光伏電站 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 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 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 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 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 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 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 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50 MW(或 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平原荒漠/山 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 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50 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 (含林光)互補)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備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及以上、承試類 三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 效)。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 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 證明;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 EPC 總承包業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 工驗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 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 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 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 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 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 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 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 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 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 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 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 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06 月 17 日至 2025 年07 月 01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cccibqz.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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