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烏海能源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察設計長協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采購烏海能源公司2025年—2028年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設計長協單位,服務于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單項工程勘察設計服務費用小于100萬元/項(不含100萬元)項目,在設計資質范圍內,開展包括針對自然或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進行預防、監測和治理項目設計工作。實際外委工程項目由招標人最終確定;工程項目具體設計階段由招標人最終確定。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采購烏海能源公司2025年—2028年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設計長協單位。實際外委工程項目由招標人最終確定;工程項目具體設計階段由招標人最終確定,服務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地質勘察、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以及勘察技術資料、設計文件交底,施工現場服務、參與施工過程驗收、參與投產試車(試運行),參與工程竣工驗收、質量事故調查、質量保修期內的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工程施工期間給予良好的配合和專業指導以及提供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工作的咨詢和建議等配合服務工作。
2.1.3服務期:3年
2.1.4服務地點:烏海市、鄂爾多斯鄂托克旗、阿拉善盟左旗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資質類別等級為: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設計甲級)。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礦地質環境治理工程設計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煤礦地質環境治理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6-1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6-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