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化學水處理裝置EPC總承包項目建筑工程公開招標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建設在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工廠預留地上,在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工廠中為生產配套建設的輔助設施有安防中心、分析檢測中心、機電儀中心、廠前區、氣防站等,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依托以上設施或在其基礎上進行局部的改擴建。
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以布爾臺煤、寸草塔二礦煤和上灣煤的混煤為原料生產200萬噸/年甲醇(折純)并進一步加工生產75萬噸/年級聚烯烴產品。
生產裝置包括:空分裝置、氣化裝置、變換及熱回收裝置、低溫甲醇洗裝置、冷凍站、硫回收裝置、甲醇合成裝置、甲醇制烯烴裝置、烯烴分離裝置、聚乙烯裝置、聚丙烯裝置等。
公用工程及輔助工程包括:熱電站、循環水站、化學水處理站、污水處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換熱站、卸儲煤、全廠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驗室、全廠總變及裝置變電所、全廠給排水管網、烯烴罐區、液體物料汽車裝卸棧臺、全廠工藝及供熱外管、全廠供電外線及照明、全廠電信及總圖運輸等。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化學水處理裝置招標清單范圍內的建筑工程(招標人保留因條件變化而調整承包人承包范圍的權利)。
2.1.2.1土建包含化學水處理車間、配電間、機柜間(地基處理、建筑、結構、裝飾裝修等)、室內外構筑物(設備基礎、水箱基礎、道路、溝道、管架等)。
2.1.2.2 其他包括建構筑物防雷接地、預埋套管、預埋保護管等為滿足項目移交條件招標人委托投標人進行的其他工作內容。
2.1.3本項目計劃工期為,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以業主、監理或發包方發出的書面開工令為準,如與實際不一致,順延);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3月22日。
2.1.4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新規劃南區及北區預留地。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的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項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應提供對應的技術協議等材料作為補充。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2個擔任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項目的建筑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2)該人員須從事過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關工作,近三年參與管理的項目未發生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投標人須出具擬任安全負責人符合要求的證明文件(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承諾擬任安全負責人從事過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關工作,近三年參與管理的項目未發生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6-19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6-24 16:00:00。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cccibqz.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王 清
電話:010-52883525
手機:13522854862(微信同號)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備注:單位名稱+聯系人+手機號)
郵箱:wangqing291723@163.com